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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圖轉by網路

愛情裡,愛過幾個人,也被幾個人愛過,感情來來去去,過盡千帆皆不是

孤帆遠了影,碧山盡,只見風景不動如山,江流奔騰到海不復返,而我留在原地

也許一個人佇在原地失了神,也許一個人划著槳,順著流水,沒有刻意要往哪裡去,只是任憑天地遼闊四方通達

我總認為感情這種東西,是即使此處不留姑,也自有留姑處的。




愛過,水有痕

對我來說,感情之間的接軌至少半年為期,才能悉數清除不開心的情緒,抹淡一些共同的回憶,至少不再把心懸在肝腸寸斷的高度

愛情一旦搬進了一個人的心,一段時間後重新打包離去,就算帶走了,也會留下些什麼

有些愛情即使住在心上的時間很短,還來不及畫未來的餅充愛情的饑

也著著實實佔據了生命裡的某段時光,沒有任何人可以取代

愛過是有痕跡的,或深或淺,那些痕路清晰的、模糊的,我記得我愛過。




帆見風轉了舵,還假裝同行

「欺騙」與「背叛」會掀起一個人情緒的驚滔駭浪

當下很難水面不驚,很難拉梅茲拉一拉,就能緩和情緒和呼吸

遇到這樣的情況,通常人在一夕之間就會變成超級塞亞
瘋婆子,什麼禮儀和World Peace 都是 bull shit 

情緒走到極端,心情是一場濕淋淋的大風大雨,雷聲轟隆隆,幾乎要拆了甲板斷了舵

折騰的漫漫長夜,數盡萬隻羊也不得成眠,但長夜總會過去,暴風雨淋濕過後,該醒的終究會醒。



其實我不會假裝大方,也沒辦法假裝有肚量,人非聖賢,孰能滿心是傷,還口是心非祝福和成全

我鞭笞過一段回憶,用盡全力把肺都要咳出來似的,用著生命的力量

有人踩著別人的心,像踩屍體一般,終究無視的走過

一聲聲的碎裂,清脆的擲地有聲,那是心碎的聲音,咬牙著傷疼。




某個朋友這樣告訴過我

他說人在結婚之前(當然也有人認為那只證書綁不了他),其實男未婚女未嫁,要愛上誰,要三心二意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

感情這種東西就隨緣,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,不是自己的,栓上鐵鍊也留不住。



的確有的人天生腦袋構造新潮,認為「劈腿」是一種物盡天擇、適者生存的不變定律

他有權挑選自己未來要結婚的對象,「貨比三家」不吃虧,才不會後悔

只是他同時走進了三家,忙進忙出,眼花撩亂,什麼都想買、什麼都想放進籃子裡

到處試吃到處選購,最後卻什麼也沒買,空著一雙手,什麼都想擁有,於是什麼都沒擁有。



我當然同意結婚前,可以多看看這世界,多多了解自己要的是什麼

可是「惡意欺騙」跟「無良背叛」不該被原諒


每個人有權去追求自己要的一切,絕對有自主及自覺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、做了某些事情會帶來多強大的殺傷力

絕對不是像個小孩年幼無知做錯了事,逼別人寬容、盡釋前嫌,哭完笑過假裝沒事NG重來一筆勾銷

如果沒那樣大方,無法寬容,口頭原諒但心裡一樣是疙瘩,這樣的自己留在愛情裡也不會真心感到快樂

所以選擇放棄擁擠的感情,並不代表輸了,只是太有尊嚴,捨不得自己委屈,捨不得自己再多難過一秒。




回憶有時候會迴光返照的一閃而過

想起當初爭的、哭的、難過的,也不過是這世界裡一個微不足道的偶發事件,只是剛好發生在自己身上罷了

也沒有什麼好在意了,因為如果有的人讓自己不開心了,至少自己要能勇敢選擇可以開心的方式

說不出祝福,卻也不得不成全。如果已經無力改變什麼,順其自然每件事,然後不再理會。



回顧以前的現在,我發現自己寫了好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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搶得走的愛人,便不算愛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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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.這篇是去年九月寫的,我把內容略修改了、標題換了,置前。過去的一切不過只是曾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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