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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段愛情是這樣來的。
用一個微笑頷首開始,一個吻灌溉成長,一滴眼淚傷心結束,情感關係結束的通俗代名詞是「分手」。


一個工作是這樣得來與離去的。
戰戰兢兢的一場面試開始,從什麼都不知道的一隻菜鳥當起,遞上一張
A4辭呈或打包一尾炒魷魚離去,僱傭關係結束的大眾化用詞是「離職」。

離職其實就是一場分手。
不管是自願的、非自願的,都意味著一段關係的結束;不管是告知他人的、被告知的,
總有個人先開了口,然後留下了遺憾、傷心或是不甘;或是如同時間蘊釀了長成,瓜果熟了蒂也落了,就該告別樹頭,走入下一個生命週期。

離職了,分手了,就花點時間等待新東家的慧眼或是能識千里馬的伯樂把你拎走。



一段關係的結束總有個冠冕堂皇的宣告。
也許來得又快又急,毫無預警,還來不及把椅子坐熱、小手還沒牽到,就已經被舉牌判定出局。
也許是其中一方早有預謀,有事沒事挑三揀四嫌這嫌那,神情冷淡狂打「離開我」的摩斯密碼,
當初欣賞的優點全數自動轉檔為缺點,最初是情人眼裡出西施,德貌兼具;現在則是連張眼都懶得看的麻花臉東施。
最後一種是「因了解而分開」彼此心照不宣,只等待時機對了,自己或是對方終於選擇當開口的那個壞人,
心裡深深明白「我們都沒錯,只是不適合」好聚也好散。



過去我們承諾彼此「不甲意就退貨的七天鑑賞期」或是「三個月用看看的試用期」
當我們發現彼此不適合,還能趁用情不深的時候,及時懸崖勒馬,祝福對方找到更適合的歸宿。
這樣的決定或許很草莓,往往被誤以為是見異思遷、用情不專、經不起考驗,
但如果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能洞悉未來,又何苦耗時廢日、耽誤對方無法重新來過的青春年華?

過了七天鑑賞期,也攀越了三個月的試用期,我們看似穩定,但卻發現我不是你要的。

「我很好,可是不是你要的」
「我跟你個性不合」
「你在我的身上,看不見未來」
「你還有更好的選擇,所以我必須離開」

「我們在一起很久,但感情淡了,而你累了」



離開的理由是假的,不愛了才是真的。

我們面對面,努力擠出個什麼,試圖讓結局看來可親,但沉默的空氣依然稀薄得難以呼吸。
我們在心裡或是表格裡,承認了彼此從熟悉到陌生的關係,過去的印記與約定再也無力維繫、再也無力留住什麼。

既然無法改變離去的事實,於是我選擇轉過身去,不再回頭看,邁向不知是敵是友的未來,
就算會一路顛簸、四處碰壁,偶爾受傷,我也會咬緊牙根往前走。
我會憑著自己的力量重新尋找、學會重新愛上,接納新的面孔、新的環境以及新的生活型態。

未來還沒來,我怎麼可以敗給時間,怎麼可以先敗給自己呢?



不管是離職還是分手了,階段性的離別就算會傷感,

還是要打起精神趕緊去找眼睛長得良好的新東家、穿上千里馬布偶裝騙個伯樂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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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嫻書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