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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轉by網路
 
 

一個關於兩個女孩和布娃娃的故事。
 

A story about two girls and a custom-made rag doll.

 


熱鬧的街上開了一家賣布娃娃的店,每個布娃娃的背後都有個小名牌,標明所屬國籍、製造生產地、出廠年份、個性與星座、使用注意事項,最特別的是─每個布娃娃都是世上獨一無二,just the one and only

兩個小女孩先後看上同一個布娃娃,她們是Emma and Lucy




Emma走進了這家店,挑中了一個布娃娃,看了看標籤上的注意事項,這布娃娃來自較遠國度,所以要花時間維護與保養,不過沒關係,喜歡勝過一切可能的阻礙,於是Emma把布娃娃放入小小的精緻購物籃裡,走近櫃台,準備掏出錢包結帳。  

老闆很快就決定把布娃娃賣給Emma,將名牌上的The owner is_______ 空白處寫上Emma,還有Emma的聯絡電話,在一邊KEY單、結帳的同時,老闆與Emma聊天,大概花了十分鐘就了解Emma這個人,還有她的平日作息。

她是個神經有點大條、又不太會藏祕密的女孩,平常日時間大多不在家,所以老闆心生一計,乾脆把布娃娃賣給兩個人,只要她們都以為自己是唯一的主人,賺兩份收入不是更好嗎,老闆心中如是盤算著。
 


Emma後腳剛走出店門,老闆用望遠鏡觀察得知Emma平時都將布娃娃放在床頭櫃上,於是趁Emma不在,悄悄把娃娃帶回店內,換上一模一樣的空白名牌,把未售出標籤重新掛上,假裝未出售,意者亦可購買。





此時另一名女孩Lucy 也走進了這家店。

老闆湊上前去與Lucy攀談,跟Lucy說,這只布娃娃可以賣給妳,不過呀這布娃娃很特別,在假日的時候都要送廠保養,但又一邊說這布娃娃有很多值得收藏的優點,老闆講著說著,Lucy聽著心動著,死心眼的認定非這布娃娃不可。

只是她萬萬沒有想過布娃娃早已被另一個主人擁有,在老闆的天花亂墜大力鼓吹下,也掏出錢包買下了布娃娃。

Lucy不像Emma只是擺在床頭邊,她把布娃娃擺在辦公室的桌上,每天都可以看見布娃娃與之朝夕相處,只是假日一到,老闆都會以要送廠保養的理由把布娃娃帶走。

日復一日,
Lucy納悶為什麼只有這只布娃娃要周末送修,但其他布娃娃就不需要這樣啊,雖然心裡存疑著,卻因為很喜歡這布娃娃,把心裡的不安按捺了下來。

 

 

某個假日,布娃娃陪在Emma身旁,那天老闆來拜訪Emma,老闆跟Emma說,這個布娃娃今天要去參加展覽喔,所以我必須把布娃娃帶走,晚點回來再還給妳。

Emma不疑有它,想說好吧反正也不是那麼依賴成癮,於是就同意讓老闆把布娃娃帶走。


在老闆轉身離去的同時,不小心掉落了一個名牌,擲落地上的聲音十分清脆。

Emma彎下身子把名牌撿了起來,發現這個名牌和自己的布娃娃是同樣的廠牌,轉至背面,名牌上寫著The owner is_______ 空白處寫著Lucy,以及Lucy的聯絡電話。

 

 

雖然Emma平常神經大條,但直覺卻告訴她,她必須要打這通電話。

Emma問了對方:妳為什麼擁有和我一樣的布娃娃名牌呢、妳在哪邊購買的、妳的布娃娃樣子是… …Emma此時此刻才發現她們原來買的布娃娃是同一只

Emma因為發現自己被騙,非常的不爽,於是迅速撥通了老闆的電話,要老闆馬上把布娃娃帶回她身旁,氣急敗壞的問了問這老闆:

為什麼做人要這麼不講信用?

為什麼要趁她平常日不在,不經過她同意就把她心愛的東西隨便轉讓給她人?

為什麼要這麼貪心,利用別人對自己的信任妄加欺騙?

 

 

老闆終究是老闆,是個老江湖了,證據確鑿依然面不改色處變不驚,依然溫柔地告訴Emma,她才是這個娃娃的唯一owner,他只是不小心拿錯給對方,對方完全沒有擁有布娃娃的實權。

Emma一臉不相信,於是老闆只好使出大絕招─涕淚縱橫加上我發誓,Emma最後妥協了,到底還是相信人性本善。 



換在Lucy面前,老闆對Lucy說的是,一開始雖然賣給Emma,但是想說Emma平常又都不在家,一定不會好好善待布娃娃,所以取消了跟Emma的買賣協定,直到遇到Lucy,深深覺得Lucy才是適合布娃娃的主人,講得Lucy心花怒放,讓Lucy更加堅信布娃娃本就該屬於自己。

 

 

老闆持續帶著布娃娃兩地奔波,直到某天這布娃娃身上被同時掛上了兩個名牌。

Lucy聽信了老闆,對Emma十分痛恨,認為Emma是故意把名牌留著,要Emma以後不准跟布娃娃、老闆有任何音訊往來,最好是包袱款款離開這個市鎮。

最後呢
Emma也累了,不想再聽老闆的假掰理由以及跟失去理智的人爭辯,扯掉了布娃娃身上的Emma名牌,對他們說,以後在任何假日也不必把布娃娃送到她身旁,將來要賣給誰也無所謂了。

既然不能全然的擁有就不如放棄擁有,她再也不需要這布娃娃了。

 

 

Emma在離去之前,看見了另一個畫面。

在賣布娃娃的店裡的另一個架前,有兩個小女孩同時看上了一個布娃娃。第一個女孩正準備拿起布娃娃放到籃中,第二個女孩快步跑了過來,拉住布娃娃的小手臂,對第一個女孩說:「妳可以把它讓給我嗎?」

「可是這只有一個,而且是我先看到的耶。」第一個小女孩試圖委婉拒絕。

「但是我真的很喜歡這個布娃娃,妳能不能讓給我?」第二個女孩繼續說著。

「我不想讓給妳,但是妳沒有它不行的話,就給妳吧,即使我也很喜歡。」第一個女孩嘆了口氣,把布娃娃放到第二個女孩的籃中。

 

Emma心想,如果把布娃娃換成一個男人,兩個女孩同時愛上了一個男人,通常很慘烈,注定至少有個人要傷心。

在還沒有真正擁有對方、決定歸屬權的當下,或許可以商量協議保持友好關係,揖讓而升,下而飲,其爭也君子,平心靜氣進行一場君子之爭,若對方比起自己更為適合、條件相對優越,大多數的人也都能有成人之美。




另一種特別慘烈、勢必兩敗俱傷,就是她們愛上了一個男人的同時,這男人很夭壽的讓女孩們以為她是男人的唯一正宮,災難就開始了。

她們不但當不成朋友,她們還會把對方視為頭號敵人眼中釘,搞不好還爭風吃醋使出連環攻心計,非得把對方的心徹底打趴在地不可。

但是這樣真的不會太累嗎?



Emma擁有應該是一件快樂的事情,就像布娃娃被製造的初衷─每個布娃娃都是世上獨一無二,just the one and only,本就只屬於一個適合他的主人,至於那只布娃娃上的名牌換來換去的,最後擁有的到底是owner還是owe得徹底呢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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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嫻書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